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问题类型: 我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的问题紧急,需要委托律师;
我要打官司了,想找个好律师;
详细内容: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qq: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社会与法 浏览文章

律师支招:创业期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时间:2014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防范措施】:

(1)在章程中约定股东竞业禁止的规定,以防止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严格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审查行为;

(3)加大约定对股东竞业的处罚。

4、设立协议中缺失保密条款的法律风险

【风险提示】:公司章程设定的保密条款是《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属于法定义务,且《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这—义务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对价,比如保密费,所以这一义务应是无偿的。商业秘密主要限于公司运营中掌握的专利技术、技术信息及客户资源等可以为公司带来收益的技术或信息。这些信息一旦被他人恶意利用,很有可能被复制或整体抄袭,致使公司在本行业的领先优势或者独特优势被淡化,对未来公司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防范措施】:因此在公司设立之初就要对保密问题作为重要事项进行防控和控制。措施包括:(1)保密条款的定义和范围,保护的目的;(2)保密条款义务人的范围;(3)保密条款具体保护措施;(4)保密条款中股东的义务;(5)保密条款的责任划分。

服务导航

扫扫加微信
微信号:
15333828211

律师免费咨询:
187399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