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律师代言是否表达清楚并有说服力。俗话说,话有三说,巧说为妙。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有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这是大家公认的说法,这也说明了律师口头表达能力对于律师的重要性。律师工作的很大一部分内容,都是靠口头表达来完成的,如果一名律师缺乏很好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技巧,属于“茶壶里煮饺子———肚里有嘴里倒不出来”的话,那么这位律师的工作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7、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格、规范。规范的法律文书,既积极地配合了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又清楚地表达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有利于司法机关顺利办案,也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草合格、规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工作的最基本要求。律师起草的法律文书,是律师法律理论功底的体现,最能直接体现律师业务水平。如果一名律师“光说不练”写不出像样的法律文书来,那么这样的律师肯定“中看不中用”,既不会受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尊重,也很难把律师工作完全做好。 8、律师是否足够地勤快。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案件,既要三番五次往返于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机关之间,又要调查取证、查档、查询法律法规,还要经常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交流,所以没有一副好腿脚是不可以的。合格的律师要么自己不辞辛苦地跑来跑去,要么妥当地安排律师助理或者其他人员妥善地完成各项工作。而不合格的律师要么把当事人使唤来使唤去,要么就干脆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甚至不惜误事也懒得跑腿。律师是否足够地勤快,这不仅反映了律师的工作态度,也反映了律师的人品和素质。 9、律师能否及时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必要的时候给当事人以适当的提示,为当事人把关,协助当事人决策。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律师无疑对处理法律事务的各个环节更熟悉,对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更有经验,所以在当事人不能准确判断形势或者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律师应该协助当事人决策,给当事人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比如是否要采取诉讼措施、是否可以调解、是否必须坚持诉讼到底等等,都需要律师的参与并提出合适的建议,当事人才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 10、律师的工作是否能够给当事人以必要的安慰。比如刑事案件,大多数情况下,要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无罪释放出来都是不可能的。就是民事案件,要使当事人都达到诉讼目的赢得胜诉,也是不可能的。在被告人被判刑、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下,如果律师能够使当事人认识到被告人被定罪判刑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或者使当事人认识到败诉的原因所在,最终使当事人能够正确认识和正确对待,心理上最终能够接受,那么这样的律师无疑是非常优秀的律师。否则的话,如果以不负责任的语言和理由,使当事人不仅不能接受,而且激化矛盾,使当事人走向与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国家机关对抗的道路,那么就可能把当事人引入歧途,这样的律师无疑是低水平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