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句话:找专家律师还是普通律师,由你的案件决定。 很多当事人在找律师时,往往货比三家,不仅比较律师的水平,也比较律师的收费。专家律师往往专业水平较高,敬业精神较强,但是收费也相对较高;普通律师收费较低,但是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都不尽如人意。 我认为,如果你的纠纷非常复杂,法律关系争议性很大,涉及的证据非常繁杂,一般经验缺乏的律师无法把握,那肯定必须聘请专家律师。这就像你患了非常复杂的疾病,唯一的选择就是找专家医生。哪怕收费很高,也物有所值。 如果你的纠纷案情简单,证据充分,只需要聘请一般律师即可,不需要聘请收费高昂的专家律师。这就像你患了普通疾病,只需找一个普通医生即可治愈,根本不需要找专家医生。我们大理有的当事人,因为一个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去聘请全国著名律师,律师费花去十多万,效果其实和当地的律师差不多,这就是教训。名律师有名律师的优势,名律师的主要优势在于,他们有较为扎实的理论功底及实际操作经验,有较为广泛地人脉关系,驾驭案件更娴熟,思路更宽广、更实际,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发展方向,给委托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工作效率更高;另外,请名律师还在一定程上给对方当事人心理压力,从而获取诉讼心理制高点。这些,都是一般律师无法企及的。 第四句话:律师费并不是越低越好。 这个问题其实是辩证的,一般而言,收费低廉的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水平也比较低,收费高昂的律师往往更能够提供水平较高的法律服务。当然,也不排除例外。 我个人认为,当事人追求最低的律师费,律师在服务过程中在权衡利弊之后,就会在服务成本上斤斤计较,降低律师工作的积极性和效率。我本人亲身经历过,有的当事人嫌某个律师的律师费高,聘请了较为低廉收费的律师,最后案件失败时又后悔莫及,转而回去聘请原来的律师,重复收费开销更大。当然,简单的案件,还是可以考虑最低的律师收费。 当事人聘请律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律师服务质量的高低尤其重要。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不应该是一个漫天要价的律师,也不是无原则地降低收费标准的律师,用不正当的手段争揽业务,而应当在法定的收费幅度内,根据案件的工作量、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客观因素给出合理的律师费。真正负责的律师,不会对律师费大打折扣,为了保证服务质量,遇到当事人坚持低价的案件宁愿不做,因为如果做了这种低价的业务,负责去做吧,自己的劳动价值太低,自己不划算,不负责地去做吧,心里又不舒服。 如果当事人仅仅是比较律师费高低,不考虑律师服务质量的话,真的还不如不请律师。律师服务也是一种商品,价格与价值往往也是成正比的。你关注他的低价格,他可能就是给你提供的是不负责任的法律服务。本律师就曾给一个申请房地产买卖纠纷再审的当事人撰写再审申请书,看了一审和二审判决书,问那个当事人他的律师在二审时是怎样维护他的权益的。当事人告诉我,当时他出的律师费很低,结果最后在二审开庭时,都是口头答辩,连书面答辩状都没有写。 术业有专攻,每个人的社会分工不一样,每个人的工作职能也不一样。你想免费或低价却获得高质量的服务,你觉得那可能吗?即便有法律援助,可是法律援助是有前提和条件的额,比如,在刑事案件里,能获得法院强制指定辩护的只有三种人:第一,属于盲、聋、哑人的;第二,是未成年人的;第三,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有些当事人总想免费地获得律师的法律服务,可是,当你做生意的时候,你愿意向别人免费提供产品吗? 律师就像大夫一样,虽然多做少做是没有固定标准的,但是有一定成本,对于收费高和收费低的案子,律师的重视程度肯定是有区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