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吃的越来越不放心。比起食品,药品安全更是不容忽视。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如何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食药监总局 1月18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焦红主持召开专家会,就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等指示精神,进行专题研讨交流。 焦红指出,落实中央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以及推动掺假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和“处罚到人”的指示精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结合《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对自然人处罚的有关制度,同时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司法解释的制修订,以严格的监管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监管。 公安部 3月17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食品造假行为直接入刑,完善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司法解释,有力发挥刑法的打击震慑作用。同时,切实用足用好食品安全法,对依法不构成犯罪、但群众痛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坚决处罚到人,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高昂代价。 据悉,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2万起、药品犯罪案件8500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350余起案件全部告破,及时铲除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有效摧毁了一批制假售假的犯罪网络。但食品药品领域的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问题依然突出,制假售假问题屡打不绝,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依然任重道远。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把公安机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以专项打击治理为引领,部署各地向突出的食品药品犯罪精准发力,既紧紧盯住瘦肉精、病死肉等老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又密切关注利用电商平台制假售假等新情况,加强风险排查,强化网上网下联动打击。 以往对食品造假,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司法介入不足”,现在“食品造假直接入刑”有望改变该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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