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尴尬 不清楚父母财产,想打官司查很难 在继承受阻的情况下,继承人往往可以提起诉讼来请法院确认其权利,以一纸判决来实现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不清楚父母遗产的范围,也通常是以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分割遗产,并申请法院调查被继承人生前所留遗产的情况。比如侯瓒起诉妹妹要求分割遗产,目的就是为了查清其父侯跃文生前的财产状况,最终继承遗产。 法官表示,如果继承人是个独生子女,又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还不清楚父母财产信息的,想通过诉讼途径查明遗产继而继承几乎是不可能的。 法官解释说,打官司肯定要有原告、被告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如果独生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提起遗产继承或确认权利的诉讼,根本没有适合的被告。也就是说,继承人总不能自己和自己打官司吧,因此这种起诉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法院都无法受理,更不可能为其查询被继承人财产情况了。 公证处怎么看? 可委托公证处调查,证明自己是独子 对于刘先生的这种遭遇,南京公证处王芃公证员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得不太多。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确立领养制度,而独生子女证已经不能成为证明唯一继承人的法定证明。举例来说,一对夫妻双方只育有一子,随后夫妻双方离婚,各自再婚,女方再次怀孕生子。这时,前面生下的儿子,依然可以保留独生子女证。随后,前妻新生下的孩子,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被母亲送到了自己前夫家寄养,那么后来的这个孩子,就和女子前夫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那这位前夫的儿子,依旧是独子;由于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后面收养的孩子,对于这位前夫的财产,在法律上也是有继承权的。 国外对于类似事件,是通过办理收养关系来确认是否有继承权,但是在中国的法律上,这个关系的确还是个空白。但这样的继承关系,可以说是十分极端的,但即使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果协商得好,公证可以解决,如果协商不好,那么到法院就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继承官司,不存在找不到被告的可能。而如果想证明是独子,可以委托公证处对父母的户籍、档案、相关工作记录等信息以及自己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以确认继承人唯一的身份。这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畴,不需要诉讼解决。 可申请继承公证,出联系函查遗产 而独生子女如果遭遇父母突然离世的意外,要法定继承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办理呢?首先,独生子女可以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公证处受理后,会发放联系函,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联系函,到怀疑存有父母存款的银行进行调查,银行需予以配合。 不过,由于国内目前尚没有个人全部财产登记制度,除了银行里的存款可以查阅之外,其它不知情财产的调查,还是有难度的。不过,联系函已经解决了很多继承问题,算是一大进步了。 那些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就不需要遗嘱的人,该醒醒了! 第一件麻烦事是,孩子的未来由谁负责? 孤零零的一个孩子,如果还没有成年,那麻烦事就来了。如果没有遗嘱,监护人可能迟迟确定不了,孩子无法独立办理继承的事情,父母就算留下金山银山,恐怕也只能看着,摸不着。 第二件麻烦事是,父母的财产在哪里? 如果父母去世前没有说清楚,孩子很可能拿不到存折或者不知道存折密码,去找哪家银行都不知道,何况去取款呢?就算知道哪家银行,人家银行也有手续要求,想直接支取存款或者挂失?那是不可能的。 第三件麻烦事是,谁来当被告? 就像前面那位刘先生,独苗一根,没有遗嘱办不了公证,想去法院打官司连被告都找不到。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的理由似乎少了一个,但残酷的现实并不让人觉得轻松。正是:少了一件麻烦事,多了N件事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