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免费法律咨询
问题类型: 我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
我的问题紧急,需要委托律师;
我要打官司了,想找个好律师;
详细内容: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qq:
 
资讯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法律法规 浏览文章

注意!11月1日起,再干这8件事就是犯罪!

时间:2015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互联网   点击:

刑法修正案(九)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很多顺民心的亮点。取消嫖宿幼女罪按照强奸幼女从重处罚,收买妇女儿童一律入罪,巨贪被判死缓后不得减刑,绝对大快人心。但是,刑法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入罪行为,以下是稍不谨慎就容易犯罪的八种行为。

1、校车客车司机师傅开车超载或超速?

首先,你要知道,在公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

什么概念?

在公路上开斗气车,不出事故还好,一旦出了事故,极有可能构成犯罪。而醉酒驾驶的就不必啰嗦了,抓住就是犯罪。

本次修正案新增了两项入罪罪名:开校车或客车的师傅,严重超员或者严重超速的,不论是否有事故,一旦被交警发现或被摄像头拍下,即构成犯罪。

校车客车司机师傅们,慎重啊!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学霸替学渣考试作弊?

替考,有的为义气,有的为钱财。但是,刑法修正案(九)推出后,无论是学霸也好还是学渣也好,替考都将构成犯罪。还是老老实实地学习吧,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的大好青春辜负进去了啊!

刑法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幼儿园幼师虐待小朋友?

近年来,幼师欺负小朋友、变态折磨、虐待小朋友的案件层出不穷,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辞退相应幼师或者行政处罚一下,草草收场。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幼师若再有此类行为,仅仅失掉工作可能不够,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幼师被判入狱还不够,幼儿园以及幼儿园主管人员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用微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如今,朋友圈的信息量相当大。一条热点信息经常被无数次转发,动辄几万十几万的点击量。可笑的是,很多人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就盲目转发。而别有用心编造虚假信息的人现在危险了,你有可能构成犯罪!

刑法第291条,……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服务导航

扫扫加微信
微信号:
15333828211

律师免费咨询:
18739913255